改革开放推动现代慈善事业持续发展——中国《慈善法》2018年实施报告
9月1日,《慈善法》实施已满三周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京发布“中国《慈善法》2018年实施报告”。2018年,《慈善法》配套法律政策进一步健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发布,志愿服务、慈善税收等领域发布多个配套文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全国登记认定1349家慈善组织,其中229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总筹款额超过31.7亿元,慈善信托备案新增87单,合同金额累计19.8亿元。
2018年,多个省市正逐步推进《慈善法》在本地的有效落实,31个省份出台160余个慈善及社会组织相关政策规定,内容涵盖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公开募捐备案、信息公开、监管、志愿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等。在综合性文件方面,2018年,《浙江省实施〈慈善法〉办法》《安徽省实施〈慈善法〉办法》相继发布,《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发布。北京市则对《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进行修订并将草案公布征求意见,有望2019年正式发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达5260家,较2017年底增长34.5%。慈善组织集中在东部地区及较发达省份,其中广东以748家慈善组织居首位,占全国慈善组织总量的14.2%;北京、浙江以728家、630家分列二、三位。宁夏、广西、山东增速排名全国前三位。
2018年,各层级、各类别组织登记认定工作均有所推进,超六成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认定,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登记认定比例由2017年底的34.3%上升到38.2%。慈善组织中约四分之三为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类慈善组织比例则分别由17.9%和4.5%上升到19.0%和5.3%。
图1 2016-2018不同类型慈善组织变化趋势(单位:家)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96.5%的基金会已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在全国,这一比例为57.7%(3982/6896)。
图2 2018年慈善组织登记主管机关层级分布(单位:家)
从地方工作开展来看,贵州省公募慈善组织占全省慈善组织的比例高达63.6%。此外,四川和湖南两省也有超过半数的慈善组织获得公募资格。总体而言,中西部地区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比例较高。
2018年,第十届“中华慈善奖”首次将慈善信托纳入评选范畴,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的“2016年国投慈善1号慈善信托”最终获“慈善项目”奖,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托的关注有所提升。截至2018年底,我国慈善信托备案总数为154单,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达到19.8亿元。2018年度慈善信托备案87单,同比2017年增长93%。信托合同金额总规模11.3亿,同比2017年增长28%。2018年,慈善信托设立目的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扶贫、公益慈善[1]、教育、儿童福利和环保,并出现了以公益金融、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青年创业就业、乡村发展、一带一路为主题的慈善信托,信托目的日渐拓展。
民政部2018年11月发布的《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开募捐违法案件,各级民政部门如何划分管辖权责。在中央完善慈善监管制度的同时,各地监管部门也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通过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专项抽查审计工作等方式进行执法工作创新。
2018年1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发布后,各级各地民政部门积极落实相关规定。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设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两个信息模块,民政部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布被列入名单的社会组织信息。截至2018年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公示的社会组织共计1069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共计970家 。
文章来源|中国公益研究院
图片来源|中国公益研究院
网站编辑|瞿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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