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水滴筹工作人员在医院扫楼、获取提成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热议,也让筹款人是否可以拿提成的观点再一次在公益行业得到审视。
上海静安区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负责人叶盈认为:“水滴筹实际上是一个商业公司,工作人员扫楼拿提成无可厚非,但是唯一不行的一点就是以志愿者名义扫楼。”
在12月6日的第五届筹款人大会闭幕式上,叶盈表示:“提成不提成前两年在业内已经有过一些探讨,其实受到了很多的大咖的质疑,为什么不能用提成的方式激励筹款人,凭什么商业可以做的事情公益行业不能做呢?”
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但这并不是说就可以拿提成,因为与医生、老师、律师、警察等行业一样,公益筹款行业还要受到伦理的规范——筹款方作为一个职业,在日常工作时需要和被期望遵守一套职业伦理道德。
这样的筹款伦理问题在公益行业的日常中还有很多,例如:
是否可以接受烟草公司的捐款并宣传?是否可以反复向捐款人劝募?在99公益日中是否让企业等要求员工参与?是否可以在企业捐赠建设的场所让企业进行冠名、宣传产品?捐赠方要求受益人以上台拿牌牌照、写长篇感谢信等是否可以接受?是否可以以“零成本”的名义进行宣传?会议“半瓶水问题” 需不需要解决?资金来源存疑时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这些问题究竟该如何应对?第五届筹款人大会发布的2019年修订版的《中国公益慈善筹款伦理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与配套的《中国公益慈善筹款伦理行为实操手册》(以下简称《实操手册》)对此进行了回答,并尝试建立更多的行业共识。
脆弱的信任让筹款伦理格外重要
互联网时代,社会对公益慈善行业的信任随时受到考验。
2017年一个名为“一元助TA改变命运”的公益活动在网上刷屏成为爆款,在活动中参与者可以遇见一个和自己生日相同的贫困儿童,并为其捐赠一元钱。但网友很快发现了生日为2009年2月29日的孩子、同一个孩子的照片对应了不同的生日等问题。
舆情迅速发酵,从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可信度的质疑,接连引发对运营方是否有此类公开募捐活动运营资质合法性的质疑,以及侵犯儿童隐私权的质疑。
同样是在2017年,99公益日期间疑似“刷单”、“套捐”等情况引起行业内外关注。腾讯公益调查中发现存在异常捐赠账号2.5万个,捐赠金额超700万,获配捐资金超370万。这种为了获得资金就钻空子的做法引起包括捐赠人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感。
2018年,影视明星赵薇在其微博上声称,其与好搭档陈砺志在2014年创立的“V爱白血病基金”是罕见的、甚至是唯一的一个没有管理费的慈善基金。这一说法引起了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创始人孙春龙的质疑。一时间,“赵薇”“管理费”“公益”等话题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革新的浪潮,互联网筹款已经成为中国公益慈善筹款的一张“名片”。互联网公益平台以高效的商业运作手段和强大的网络资源,推动了公益行业的发展。
但公益行业在价值观和伦理建设方面并没有同步跟上,导致在传统的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新的问题又层出不穷地到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面临公众的质疑。
质疑带来的不信任感严重阻碍了人人公益目标的实现。“现在公众的信任水平线已经这么低。”叶盈强调,“急需快速在行业内部去推动、去达成共识,让公益筹款跟市场营销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区分。只有这样才可以获得整个行业的公信力的提升,才会有职业尊严和社会的认同。”
筹款伦理最终涉及的是社会问题的解决
实际上,任何一个行业、一种职业都有自己要遵循的伦理要求,这些伦理要求并不相同。那么,筹款伦理到底需要考量什么呢?面对不断出现的问题,如何才能做到从根本上去认知、判断,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呢?
“筹款伦理最终涉及到的是怎么去提升公益项目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这是公益领域专业的事情。” 《实操手册》项目组成员、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中心项目主管孙闻健表示。
他强调,筹款是社会公众直接进入到一个公益领域甚至一个公益项目最直接的大门,他们看到的公益是什么往往是由筹款行为去决定的,这就使得筹款对公众的影响超越了筹款本身。
“筹款行业所重视的,是可不可以解决社会问题并且把价值传递出去。说到底我们所关注的筹款伦理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而是可不可以解决现实的问题,你的行为背后专业不专业。”孙闻健表示。
从这一角度来考量,“我们最常面临的一个挑战的问题就是筹款的效果到底意味着什么。” 孙闻健表示,筹款的效果不仅看量还要看质,要看筹款可不可以在某个领域产生带动、示范效应,有没有打开边界开发新的领域,有没有建造新的规则。
筹款者需承担六方面责任
从解决社会问题、推动公益事业发展这一理念出发,包括商业组织(如筹款公司、筹款咨询公司)、全职独立筹款方、非营利组织雇佣的筹款工作人员,以及组织招募的筹款志愿者等参与开展筹款工作在内的筹款方,究竟应该承担哪些方面的责任呢?
据孙闻健介绍,2019年,项目组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四地邀请了10家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组织参与了《实操手册》的试点执行。试点执行期间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如何处理捐赠方的非公益慈善诉求与受益方或行业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二是受益方的隐私保护,以及如何避免用受益方的现状(如“用悲惨的现状打动别人”)进行媒体传播?三是机构内部筹款岗位设置和管理怎么做?四是与外部机构的合作筹款时,如何建立规则?
如何应对这些问题?《行为准则》从合规、诚实、尊重、正直、透明和负责六大价值观出发,为筹款者提供了一个需要共同遵守的工作行为准则框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对捐赠方、受益方、行业、组织内部以及合作伙伴的责任。
在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责任方面,《行为准则》提出,筹款方必须遵守筹款活动开展所在国家法律中关于组织形式、业务活动和筹款活动的规定;所在地区关于筹款实践的具体法规、标准及操作办法;在开展筹款工作过程中,不得违背当地的公序良俗。
在对捐赠方的责任方面,《行为准则》提出,当捐赠无法按照捐赠方的公益慈善意愿使用时,筹款方必须与组织和个人就捐赠用途做进一步探讨,并达成一致;当捐赠方的非公益慈善诉求与受益方或行业利益相冲突时,筹款方应当以公益慈善目的为最高原则,妥善回应捐赠方的不恰当诉求等。
在对受益方的责任方面,《行为准则》强调,必须时刻尊重受益方,在筹款传播或相关材料的信息使用中,尊重和保护受益方的个人隐私,维护受益方的尊严;筹款方有告知受益方相关权利与义务的责任,不得出现隐瞒真实项目信息等欺骗受益方或损害受益方权利与利益的行为等。
在对公益慈善行业的责任方面,《行为准则》提出,筹款方不得在其传播与筹款材料中表达出公益慈善活动不需要成本的误导信息;筹款方之间不得有不正当的竞争;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方的筹款信息;必须遵守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
在对组织内部的责任方面,《行为准则》提出,对于不符合组织价值观和使命或可能损害组织的名誉和社会影响的捐赠,筹款方不得接受;当捐赠资金来源存疑时,筹款方应当采取恰当措施确保捐赠方进行捐赠财产与捐赠行为的公益性;筹款方不得利用自身职务或服务机会获取未经许可或不合理的回报等。
在对合作伙伴的责任方面,《行为准则》提出,筹款方的应得收入,包括固定薪资和绩效等,都应当事先约定并达成书面约定,以确保其收入适当合理,且不得基于筹款额的比例作为发放标准;当筹款方与供应商、合作伙伴或其他第三方组织合作时,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方式确保外部合作方能遵守并按照与自己相同的筹款行为准则开展工作,且不得从中获取不合理的报酬等。
在最低与最高实践标准之间探索
明确了行为准则并不意味着筹款者在现实中就可以正确操作。筹款者在实践中经常会面临各种伦理难题的挑战和矛盾,“比较难处理的事情,知道筹款伦理在哪里,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孙闻健表示,“如果想要让筹款准则成为每个筹款人遵循的原则,而不是只是成为倡议,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操作手册。”
在日常具体工作场景中究竟该怎么做呢?《实操手册》从条款释义、实务指引、案例分析与解读、参考法条或相关资料四个方面,对每一条行为准则条款如何在实际中落地操作提供尽可能具体详实的指引建议。
《实操手册》》将公益慈善筹款主体应遵守的伦理行为准则条款划分为最高实践标准和最低底线标准,以“应当”代表最高实践标准,以“必须”“不得”代表最低底线标准。
“最低标准是不要跌破法律底线,这是被法律要求去做的。最高标准是在实践过程当中可以改进调整的标准,这些理想化标准的达成会将十分有利于项目和捐赠人以及受益人建立更好的联系。”孙闻健强调。
无论是最低标准还是最高标准,都离不开筹款者的时间与落实。随着公益慈善筹款专业化发展,筹款者在这一过程中一定还会遇到更多样的困惑及棘手问题,关于筹款伦理和行为的思考需要一直延续并且付诸行动。“我们希望联合更多行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国内的公益慈善筹款行业自律。”叶盈表示。
文章来源 | 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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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郭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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