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四大才女”之一吕碧城(1883-1943年),留下了《吕碧城集》《信芳集》《晓珠词》《雪绘词》《香光小录》等著作,其主要成就在于词学、女权和动物保护。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表示,中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中对野生动物、农场动物设定了法律保护,对伴侣动物的保护则尚未形成共识,立法仍在艰难探索之中。这让我们想起90多年前的一起涉及近代中国动物保护先驱、“民国四大才女”之一吕碧城(1883-1943年)的案件。当时,人们无法理解她对待动物的态度,对其冷嘲热讽甚至谩骂,引发了一场波澜起伏的名誉权争讼。

一为文人 便无足观

宋代刘挚说得好:“一号为文人,无足观矣。”晚清民初,就有不少无视山河残破、日以嘲讽逗笑为业的文人,新鸳鸯蝴蝶派作家平襟亚(1892-1978年)就是其一。他在出版界很有名气,写了不少风趣的短文,可惜“三观”相当老派。1926年,他在公共租界创办《笑报》,3月某日刊出一篇题为《李红郊与洋狗》的文章,署名捉刀人,以“女文豪李红郊”影射吕碧城,嘲讽她每天到朋友家赠送诗集,晚上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把心爱的洋狗放入浴缸,亲自为它洗澡。

作为媒体人的平襟亚,最擅长利用“名人效应”,跟名女人较劲,尤其是跟女作家抬杠。女作家文笔好,一旦被骂,必撰文还击,八卦界大热,报纸杂志销量就大增。如1941年他与张爱玲发生激烈笔战,嘲讽她多拿稿费,大肆渲染其八卦。吕碧城也是当时最著名的女作家之一,非常符合媒体的“博眼球”之需。她养的一条苏格兰牧羊犬被摩托车撞伤,在赔偿问题上与肇事者发生了争讼,本来也不算大事。但平襟亚立刻发现了好素材,刊文嘲讽吕碧城对肇事者不依不饶,把狗看得比人还重要。

以讽刺见长的平襟亚,文章篇篇骂人,却很有骂人的技巧。

擅长用“官”、“民”、“商”、“钱”、“米”、“名流”“钞票”等字眼捕捉读者的兴趣。他甚至出版过一本《骂人百法》的小书,把骂人技术上升到了理论层面。嘲讽吕碧城的这篇《李红郊与洋狗》,把动物保护主义者吕碧城写成了一个性情谿刻、锱铢必较的女人,令吕碧城愤而诉诸法庭,完全达到了其“博眼球”的新闻效果。

女文豪的“狗官司”

自视甚高的吕碧城,看到《李红郊与洋狗》一文后非常生气,到英国领事公馆向卓领事投诉。卓领事与吕碧城关系不错,又身兼会审公廨领事团的陪审官,下令拘捕《笑报》主编平襟亚及《李红郊与洋狗》一文的捉刀人王小逸。二人闻讯潜逃,开庭时均未到场。在卓领事的授意下,法庭将《笑报》主办人之一李春荣判处欺骗公堂之罪,关押三个月。

平襟亚躲过庭审,改名沈亚公,辗转隐藏于苏州等地。吕碧城没有达到澄清事实、恢复名誉的目的,不肯息事宁人,将平襟亚的照片发到报馆,自费刊登广告,通缉他。她甚至表示,愿意以慈禧太后亲笔描绘花鸟画为赏,希望捕获平襟亚。但平襟亚藏匿不出,吕碧城的努力收效甚微,案件中止审理后,被搁置下来。但政治形势很快发生了重大变化。

1927年5月北伐军进入上海,收回领事裁判权。平襟亚敏感于时局之变,委托律师去函询问吕碧城是否继续诉讼。吕碧城失去卓领事的保护,其因为动物受伤而索要赔偿的做法,也不为时人理解,意识到诉讼已无胜算,决定不予理会。平襟亚的律师向法院申请撤销通辑令,并回到了上海。这起女作家的“狗官司”,遂以不了了之的方式结束,其中蕴含着近代中国人对待动物的思维进退,更是很少有人意识到。

思想先进 曲高和寡

十九世纪末,动物保护主义作为一种“他者文化”传入中国,在当时的思想土壤中艰难生根,因曲高和寡和衔接障碍而难以发展。吕碧城游历欧美归国后,兼采西方平等观念,融合中国古代同情万物的精神气质,构建了以“护生”为核心的动物保护理念,成为近代中国动物保护的先驱。从1928年起,吕碧城致力于“护生”思想的传播和动物保护运动,通过在《大公报》上撰文,以及出版著作《欧美之光》,传播其保护动物理念。她还经常发表演讲,宣传动物保护,呼吁建立中国的动物保护协会,其设想虽大多并未成功,却为中国动物保护的早期发展作出了贡献。

越是先进的思想,越是难以得到时人的理解。文人平襟亚以戏谑嘲讽为业,以恶毒的文字相垢,刊发《李红娇与洋狗》嘲讽吕碧城爱狗胜过爱人,为了打“狗官司”而大费周章,把吕碧城的动物保护说成狗仗人势,其用心与手段可以与唐代政客杜撰《补江总白猿传》恶毒嘲讽欧阳询相比。这种无聊文人的恶谑之举,对不熟知的事物采取讥讽鄙视的态度,也折射出当时中国社会对于先进思想的理解断层和武断排斥。

原文转自 法制日报 
作者:李一枝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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