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在我国限塑令施行十周年之际,长期关注垃圾问题的社会组织零废弃联盟在北京发布了《限塑令十周年—商家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2007年12月31日,考虑到一次性使用的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和超薄塑料袋因为过轻过薄容易造成白色污染且不易重复使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并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此通知和随后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生产和销售塑料袋的环节作出了如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袋身需含有包括材质,环保声明和生产单位在内的9项信息的标识,和在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为摸清限塑令在各地的执行情况,零废弃联盟联合9个市区县的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对北京、深圳、沈阳、合肥、洛阳、宁波、江西乐平、四川荣县、安徽阜阳三合镇九地1101家线下商品零售场所进行了调研,其中有979家门店提供塑料购物袋。
在提供塑料袋的门店中,大部分零售商店违反限塑令免费提供塑料袋,收费率只有17%,且主要集中在大型超市和全国连锁便利店,其他类型门店的收费率仅一成左右。另外,使用不合规塑料袋的店铺,高达78%,包括塑料袋无标识或标识不全,塑料袋厚度不符合规范;而仅89家,即9.1%的门店能做到塑料袋合规且实行收费。同时做到塑料袋标识合规、厚度达标、收费三项,且明码标价和列入消费凭证,亦即遵守“限塑令”所有规定的,只有36家,仅占3.7%。
报告进一步分析发现,尽管大型超市和全国连锁便利店的收费率和合格率较高,但这两类门店提供平口袋、保鲜膜等其他塑料膜类包装的比例远高于16%的平均比例。零废弃联盟政策主任谢新源说,“这意味着大型超市和全国连锁便利店在很大程度上用其他塑料包装替代了受限塑令约束的提携式塑料购物袋,这并不符合限塑令制定的初衷——减少“白色”污染。”
互联网+外卖是“限塑令”实行后才强势崛起的行业,也是“限塑令”执行中的灰色地带,是否纳入限塑令执行对象,并不明确。此次《报告》也对外卖商家和外卖平台进行了初步调研,在23个使用塑料袋的外卖商家中,发现高达96%的外卖商家使用的是不合规塑料袋,主要问题是塑料袋标识不完整,而且没有一个商家明确显示塑料袋收费并纳入消费凭证。如果它已被列入限塑令范围,外卖行业的执行情况堪忧。
对于塑料袋标识不合规的问题,消费者的认知较低,零售场所78%的不合规率也令人担忧。通过调研发现,没有标识的塑料袋通常是不合格的劣质塑料袋,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危害。《报告》对线上平台销售的塑料袋也进行了调查,发现接近80%的塑料袋专卖商公开售卖无标识或厚度不达标的违规塑料袋;线下塑料袋专卖店出售违规塑料袋也很普遍。“尽管这些商户明显违反了’限塑令’、《产品质量法》、《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等条例,但志愿者向线上销售平台进行举报时,平台给出的回复却是’违反国家标准举报不成立’。”零废弃联盟秘书长田倩说,“对此我们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发布会现场展示了本次调研收集的300多个包括有完整标识,部分标识和无标识的塑料袋。
在报告和发布会最后,零废弃联盟对于限塑的推进提出了以下建议:
此外,研讨会现场,零废弃联盟和上海爱芬环保共同发起“你好,菜篮子—2018百万减塑行动”计划,针对菜市场、超市购物时,大量使用塑料袋的问题,召集1万个家庭/个人挑战减少一百万个塑料袋,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作为替代品,降低对塑料袋的依赖,养成更环保的生活习惯。通过推动大规模的实践和行动,及广泛的宣传和传播,引发更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反思,并为我国应对塑料垃圾问题提供实践案例。而该计划也获得了壹基金联合公益和壹起分社区计划的支持。
“今年刚好是限塑令十周年,十年前'限塑令'的出台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一方面将塑料垃圾问题显性化,对于广大公众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另一方面,把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上升为国家意志。但随着时间推移,除了大型超市和全国连锁便利店对‘限塑令’执行情况维持较好之外,我们的调研发现大多数商品零售场所已经疏于执行。面对下一个十年,现在的塑料污染问题更为突出,挑战也更大。除了上述提及的建议,我们还希望下一个十年的‘限塑令’不能仅着眼于塑料袋,而应变成针对一次性塑料包装的一揽子政策,同时也要避免将所谓的‘可降解塑料’作为解决方案,政府民间也可多摸索出类似菜篮子这样利用可重复使用提携方式进行减塑的行动方案,才能使得塑料垃圾减量目标真正实现。”零盟政策主任谢新源说。
文章来源: 发展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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