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小凤雅”事件引发网络热议。在事件本身之外,不少网友也表达了对网络募捐活动的关注和担忧。

个人求助是法外之地吗?

如今,网络上的个人求助案例众多,且个人求助不像网络公募信息平台一样受到严格的监管和《慈善法》的约束,应该如何规范?

北京大学非营利性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个人求助虽然不受《慈善法》约束,但却依然需要遵循法律规范。求助者与捐助者之间是一种特定法律关系:附特定目的的赠与。特定目的便是:帮助求助者解除困境。所以如果求助者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有意隐瞒事实,会构成民法上的欺诈,资助者可以要求撤销法律行为并返还财产;如果求助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会构成诈骗罪并定罪量刑。

我国《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第10条对发布者和信息平台进行了一些规制。对于发布者而言,信息的真实性由自己负责,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求助人捏造虚假信息骗捐、诈捐,情节严重的,可以以诈骗罪论处,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信息发布平台而言,负有风险防范提示义务,告知捐赠者其平台上的个人求助信息是由个人发布的,并至少承担形式审查的义务,要求求助信息发布者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病例材料或者其他受灾证明文件、财产状况说明。在资金监管方面,由于平台本身并没有经手所筹得的善款,善款直接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给受助者,所以平台对该笔资金的监管能力很有限。但是当平台收到举报或者投诉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并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必要调查。

转载自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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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