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颁布幼儿托育“1+2”文件,率先探索构建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随着全面“二孩”时代的到来,城市托育服务的需求逐年增长。为缓解托育服务供需矛盾,上海今年4月发布《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0-3岁幼儿托育服务体系。《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园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发布,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五个先行试点区完善托育点设立流程,2018年8月1日起全市各区全面受理相关托育机构的申办
为积极稳慎推进相关工作,上海选取浦东、徐汇、静安、黄浦和闵行共五个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各试点区均成立了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了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硬件设施和工作人员都已到位。通过试点,非营利、营利性托育机构和福利性托育点的设立流程都不断完善。截至目前,5个试点区新设了11家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发放了《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2018年8月1日起,全市各区已全面受理相关托育机构的申办。
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已正式启用
平台在为举办者提供政策资讯等便捷服务的同时,也集中向家长公开托育机构信息,包括机构类型、服务形式、供餐情况、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家长可通过平台按区划、按类别查询到依法取得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托育机构清单。
作者 | 王淑清
来源 |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 儿童福利与保护研究中心
编辑 | 邓纬玲
网站编辑 | 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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