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慈善”事业上可以说是源远流长。虽然“慈善”一词原本是佛教用语,其原意为慈悲为怀、广种善果,但在佛教传入我国之前,古人就曾有过对慈善内涵的相关描述,敬老爱幼、扶贫帮困,也早已成为古人约定俗成的一种道德规范。

慈善事业的发展脉络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有儒家孔子和孟子倡导仁爱和仁术,墨子主张“兼爱”,提倡“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多财,财以分贫也”,“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这些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慈善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我国古代的慈善救济活动,大致可分为几个发展阶段。首先是汉唐时期的寺院慈善活动。东汉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佛教寺院的济贫事业随之兴起,这是中国最早的民间慈善救济事业。寺院和僧侣用来从事慈善事业最大来源是社会的捐助和施舍。佛教慈善思想的核心是行善的功德论,即“福报”、“修福”的观念,对社会上的一些富人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汉唐佛教寺院的慈善事业长盛不衰,主要包括济贫、赈灾、医疗、戒残杀、宣传行善等方面。

在宋代以前的民间慈善事业大多数是由寺院僧侣和佛教信徒从事。但是从宋代新儒学兴起后,这一状况有所改变,个人慈善活动零星出现,慢慢发展到普及。宋元时期朝廷推动的慈善救济事业。在封建王朝主办的慈善救济机构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时期的六疾馆和孤独园。唐代,随着武宗废天下僧寺,济贫工作开始由宗教团体主办改为官办。宋承袭唐旧制,并扩大了官办慈善机构的规模,养老慈幼事业尤为突出。其专门设施有居养安济院、慈幼局、慈幼庄、婴儿局、举子包、举子田等。蔡京为相时,曾在全国普遍设立“安济坊”,以救治贫病老人,它取意于苏轼早年在杭州以私人捐款设置的义诊“安乐坊”。宋代在医疗方面还设有惠民药局以提供义诊处方,此处方后改名为“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为了埋葬贫病路倒无依者,宋代又有漏泽园之设。

在元朝的慈善事业最重要的发展是在医疗方面,医疗救济官被提升为官医提举司与广济提举司。前者是医师,后者管医疗救济。另外,在各地普设“医学”为医疗主管,惠民药局继续提供医疗救济工作。在明清之前,以捐谷赈灾、修路建桥为主要内容的个人慈善活动早已存在。即使是在官办慈善事业鼎盛的宋元时期,私人慈善活动也不少见。如经常为人所提及的范仲淹的“义田”,刘宰的“粥局”,朱熹的社仓等。但这些慈善活动很难发展成为一种制度化的慈善事业。明末清初,在江南的武进、无锡、嘉善、太仓、昆山等地先后出现了同善会、广仁会、同仁会或善堂等民间慈善团体。它既不同于宋朝以前国家干预的慈善事业,也有异于此前出现的民间慈善活动,它是中国历史上一种全新的非宗教性的、非宗族性的、持续性的、志愿性的慈善救济事业,是现代慈善事业的萌芽。同善会是最早的民间慈善组织。

中国古代的慈善事业还有社会控制的功能,这一点从明末清初的同善会看得非常清楚。嘉善同善会的条款规定:同善会以劝善为主。善款得优先发给孝子、节妇等无靠之人;其次为养济院不收,但又不愿沦为乞丐的贫老病人,所谓知廉耻者。而“不孝不悌、赌博健讼、酗酒无赖,及年少强壮、游手游食以致赤贫者”,一律禁止施济。条规还列举了四种“宜助而不助”的人:一是衙门中人,因为这些人年轻时不劳而获,年老时如果贫困,只是“稍偿其孽”;二是僧道,因为他们不耕而食,而且可自行广募;三是屠户,因为这种人“仁心必短”;四是败家子,因为其败坏风俗。由此可见,同善会有特别明显的道德取向。封建士绅自幼接受儒学教育,胸怀“平天下”之志,当见到社会秩序混乱、人心道德败坏、民不聊生时,总是身先士卒,匡世济民,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阶级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

慈善资金来自于何处

早在西周时期,周王在中央行政官职中已设立地官“司徒”一职,助其教化国民,安定天下。并采取六项措施安养民众,即“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赈)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所谓“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安富”,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关爱儿童、老有所养、救济穷困、抚恤贫苦、优待残疾、安抚富人,这些正是现代慈善概念中的具体内容。然而,搞慈善需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那么,古代做慈善的资金从哪来?周朝时期的慈善活动,主要由朝廷来带动,灾荒时期所采取的社会救济手段,被称为“荒政”。到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很重视慈善工作。如“春秋五霸”之一的吴王阖闾,每次发生天灾瘟疫,他都会亲临灾区,看望民众,安抚孤寡,资助贫困。

出家人是古代民间做慈善最活跃、最热心的人群。佛教的宗旨是普度众生,行善济人,投身慈善活动也是出家人的必然选择。中国最早的慈善机构是南北朝时期的“六疾馆”,其创办人竟陵王萧子良和文惠太子萧长懋都崇信佛教。运作最成功、影响最广的佛教慈善机构,是唐代的“悲田养病坊”。佛教有“五福田”一说,“悲田”即其中之一田,主要用来布施贫病孤老,“悲田养病坊”的名称因此而来。在唐朝,悲田养病坊遍及各地。其经济来源,早期靠信众的奉献和寺院自有田产的收入。由于悲田养病坊具有良好的社会救助功能,对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明显,因此朝廷十分重视,主动介入管理。朝廷介入以后,由国库直接提供的资助成为一大经济来源。这方面的资助包括生活资料的援助,提供粮食、救灾杂物等。还有官方直接投资、划拨田产。李隆基当皇帝的开元年间,便实行“官置本钱收利给之”的做法,使悲田养病坊的“现金流”有了保证。尽管“悲田养病坊”这一慈善机构在唐后期因“灭佛”运动的出现而风光不再,但对以后中国慈善事业的影响相当深远,五代的“悲田院”、“养病院”,宋代的“福田院”、“安济坊”,金代的“普济院”,明清的“养济院”等慈善机构,都受到了“悲田养病坊”慈善模式的影响。

让慈善成为一种传承

我们的祖先早在两千年前就已经有“达则兼济天下”的觉悟,历朝历代也涌现了许多民间慈善家。他们以个人名义进行慈善义举,或是大商人,或是地方官员,以自家的资财资助贫困和孤病之人,为穷困的人民提供了一定的生活帮助和感情慰藉。一批批为慈善事业奔走的恪尽职守者,已经将向善的力量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成了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根基。

在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追溯慈善组织发展的历史和特点,了解古代慈善文化的理念,不仅有利于健全当今社会保障救济体系的,也有利于现代慈善事业平稳而健康的发展。

“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慈善的传承除了对当今社会救助体系有积极意义,更应该唤醒国人的文化自觉,重塑社会风气。毕竟,一个国家需要有信仰,民族也需要精神支柱,群众也要有价值取向,而慈善理念的弘扬和实践,恰恰是最好的载体。

你光明,世界就不会黑暗。虽然在慈善的信任问题上,公众一直颇有微词。至少,除了选择做旁观者和评论者,我们还可以做亲历者,用点滴之善,积水成河,让自己成为慈善传承的薪火,共同推动现代慈善事业的转型。

原文转自:新华网 
作者:方永磊
网站编辑: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