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集团执行董事、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森再次提出了《关于深化家族企业年轻一代培养工作的提案》,连续十年为家族企业成长发声。李惠森认为,家族企业年轻一代的培养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公众还缺乏对这个群体全面、客观、深入的了解,尤其是没有认识到其作为一个整体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其次,各地陆续成立的年轻一代组织存在着专业性不强、规范性欠缺等问题。再次,围绕家族企业传承开展的各项培训和课程越来越多样化,但有正能量的家族企业案例还不够多。

对此,李惠森提出了相关建议。

首先,应鼓励和支持对家族企业年轻一代的调研工作,如国家主管部门和民间组织及学术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支援和进行指导。

其次,扶持和规范专业的家族企业年轻一代沟通平台。

再次,树立有代表性家族企业年轻一代的示范典型。发现和培养在企业经营等方面崭露头角的年轻一代代表性人物,用他们从“富二代”向“创二代”成功转型的事例,为其他年轻一代树立标杆。

作为家族企业掌门人的代表,李惠森出生于1964年2月,祖籍广东新会,是香港百年民族企业李锦记集团第四代成员之一。传承了四代人的李锦记,堪称华人家族企业治理典范。

李锦记传至第二代和第三代时曾经遭遇过两次分家,导致企业发展几乎停滞。李惠森父亲李文达深切地感受到家变为家族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体验到家族分家时在情感上撕扯的疼痛。在李惠森看来,如果不解决未然的问题,历史就可能会重演。2002年,李锦记建立了“家族委员会”制度。

家族委员会的中心工作不是如何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而是如何从战略上规划家族建设,包括家族宪法、家族价值观以及下一代甚至下两代的培养等问题,以此为整个家族持续且有序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届的家族委员会会议主持人由李惠森担任,此后在他的建议下形成了核心成员轮流担任的制度。家族委员会前三天是李锦记第四代五个兄弟姐妹开会,模拟父母亲不在的时候怎么去做决策;父母亲会在第四天早上加入,子女会向父母汇报他们讨论的内容和结果;然后一起通过决议,新的决议需要75%的家族委员会成员同意才可以通过。

家族委员会还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了讨论关键事务时的行为规范,即可接受行为和不可接受行为。可接受的行为包括“我们大于我”、坦诚表达、建设性反馈、畅所欲言、积极争论、对事不对人等

不可接受的行为包括“我就是这样”、负面情绪、一言堂、言行不一、人身攻击等。“一旦有人在激烈辩论中失控,这些规则有助于缓和气氛,让会议继续进行。”李惠森表示,议事规则的目的在于促进成员之间的良性沟通,确保家族内部的“目标一致、心一致、行动一致”。

家族宪法是家族成员的根本行为准则,所有家族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在股权架构方面,家族宪法规定股东必须具有李锦记家族的血缘,股东想要退出,股份由公司统一回购。

对于家族企业接班人,李锦记也制定了严格的要求。下一代在进入到家族企业之前,必须在家族外的公司工作3至5年,而且必须从基层做起,且应聘的程序和入职后的考核必须与非家族成员相同,进入企业后如果做得不好,一样会被开除。

李惠森谈道:我们提倡“治未病”,所以家族宪法的很多内容并不是针对当下问题,我们经常思考的问题是未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曾经发现第五代成员对于接管公司并没有太大兴趣,他们普遍希望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和生活。

针对这种新情况,家族宪法中新立了一个条文:家族成员及股东由于个人原因不想做股东,可以将他的股份卖给公司,不过作为家族成员,他还要继续参加家族委员会。“如果第五代14个成员中所有人都对家族企业的事情不感兴趣,或者都没有能力,李锦记就将在全世界招募最好的人才,而最终派一个家族成员进入董事局,影响董事局。”

李惠森强调,关键在于控制权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光有硬件制度是不够的,因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还需要家族价值观、家族文化、家族宏图等软件予以支撑。这两方面加起来,家族和企业才可能有机会延续下去。

(陈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