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认定标志/牌照
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也就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程序:
在提交材料前,
1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董)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2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应对提交下列材料:
具体见民政局相关部门网站
工作时间:9:00 - 17:00
课程建议: 0755-25235300
平台使用: 010-50825644
合作咨询: 010-50825629
邮箱: gywx@cgp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