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课 | 民法典背景下,社会组织作为一般市场主体的活动规范

“民法典与社会组织发展“ 第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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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照片如何使用

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有可辨别性

  1. 肖像的制作、公开使用、丑化和污损、以营利为目的;  
  2. 解释更有利于肖像权人
  3. 明确标的、地域、范围、期限、费用、签订主体
  4. 无偿使用也需要约定
  5. 法律、约定、行业规范、伦理、人格尊严
  6. 展示受益人的脆弱有效但要选择最小必要性
  7. 沟通、签署、合规和伦理审查、按约定实施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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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协议约定范围制作、伦理规范

受益人、志愿者

社会组织存在的肖像权的侵权

肖像:照片、影像、雕塑、绘画等,不仅包括面部特征,可以有不同的载体,具有可辩别性

依法制作肖像的权利;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依法公开肖像的权能;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能。肖像权仅仅是个人,社会组织是不俱有肖像权

公民离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

肖像的制作、肖像的使用公开、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丑化污损肖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人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话新闻报道,不可避免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国有机关在必要范围内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公共环境,不可避免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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