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社会组织发展”系列课程第一季
公益性社会组织终止时,剩余财产应按照法人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此处理的,有主管机关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公益性组织终止时财产怎么分?
项目终止或机构清算后的财产
初设财产 募集财产 其他合法财产
其他合法财产: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经营性收入,会费;
财产不能私分,近似原则,
互益法人组织依照章程和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剩余财产,
工作时间:9:00 - 17:00
课程建议: 0755-25235300
平台使用: 010-50825644
合作咨询: 010-50825629
邮箱: gywx@cgp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