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伦理七问

公共伦理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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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多数人的利益比少数人的利益重要吗?

利益和权利

权利是一种一般化的资格,不是冲突性的,是平等共生性的。

多数人同意不能作为一个最高优先序的原则的。

一个人的权利是以他人的权利为边界的

利益是有取舍有竞争的

权力是一人有众人有,一人无众人无的

多数人的利益不得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多数人同意作为一种正当性来源

多数人同意不适用于决定什么?

自然权利(生命财产自由),契约(法原则)等

 

现代政府的正当性来源和边界,两个原则

1、民主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2、自然权利、契约法治不服从多数原则,自由权利优先于民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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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实验
少数人想去故宫,多数人想去天坛,最后全班去了天坛,你同意这样的选择吗?
公司统一面试约定了9点开始结果面试当天除了1个人外大家都8点到场了,并均同意提前开始。公司决定提前面试,你认为是正当的吗?
某个村100家住宅,要拆迁发展经济,99%的人同意搬迁,只有1户不同意对这1家实行强制拆迁你认为是正当的吗?
## 思考
“多数人同意就可以拿走一个人的东西”,这个规则能一般化吗?
多数人同意作为一种正当性来源
多数人同意不适用于决定什么:自然权利(生命财产自由)、契约(法原则)等
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剥夺少数人的权利(权利是每个人平等都有的,比如生命权)
## 现代政府的正当性来源及其边界
洛克《政府论》
公民“同意”是政府合法性之来源。公民让渡了立法权、执法权、外权,从而产生了政府。
但是多数人的同意不能决定个人权利
“多数人暴政”:如果多数有无限权威是危险的
“人民的多数在管理国家方面有权决定一切,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任何权威被授予决定一切的权力和能力,都是暴政的种子,无论人民、国王、民主还是贵族政府。只有一种方法可以防止人们自辱,就是不赋予任何人以无限权威,即不赋予任何人以可诱引他人堕落的最高权力。”——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 为什么要有政府/政治社会
自然状态的自由是不稳定的,易受侵犯,执法任意。公民政府是针对自然状态中的种种不方便设置的正当救济办法。

## 小结
多数人的利益就大于少数人的吗?
多数人的利益和少数人的利益,服从多数决定(民主原则)
自然权利、契约(法治)不服从多数决原则,少数权利同样受到保护(自由权利优先于民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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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数人的利益就大于少数人的利益
  2. 约定的优先性
  3. 自己的权利以他人的权利为边界
  4.  多数人不能决定一个人的权利
  5. 政府的边界和角色:公民的同意是有意义的;同意构成政府合法性来源;但不包括公民的权利;多数人暴政;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这是暴政的种子,所以不赋予任何人以可诱引他人堕落的最高权力。 托克维尔
  6. 权利发展的逻辑是每个人权利的边界是以他人权利为边界。
  7. 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8. 民主原则即多数人‘同意’是政府权利合法性的来源,但自然权利 契约 自由 权利的原则要优先于民主原则,法治的原则优先于民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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